資料來源: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令 發布日期:099.05.31 健保審字第0990051357號
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」、「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」
及「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」部分規定,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一日生效。
附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」、「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」
及「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」部分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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